诚 征
代 理 暨 合 作 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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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明 |
- 甲方:是指广西招聘求职网的所有者。
- 乙方:是指甲方的业务代理者。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网络与信息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就乙方代理甲方开发、经营和拥有的广西招聘求职网(网址为http://www.job114.net.cn/)在当地业务的事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 广西招聘求职网:指由甲方开发、所有和经营的网站,它的网址为http://www.job114.net.cn/,功能仅是为招聘者或求职者提供一个信息交换的网络平台。
- 会员:指在广西招聘求职网注册并交会员费的招聘者或求职者。
- 用户:仅指在网站注册但未交纳会员费的招聘者或求职者,广西招聘求职网不承诺保证普通用户的任何权利。
- 用户和会员的用户名、密码、资料等属于甲方所有,会员或用户有使用权,乙方无权独立使用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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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广西招聘求职网(甲方)面向全国所有城市及县城所在地诚征业务代理 |
| 第一次合作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作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经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一年,已交的信誉保证金保证金自动地转为下个合作期的保证金。 |
| 三、代理商(乙方)需要具备的条件 |
- 有上网条件,熟悉互联网的使用。尤其欢迎劳动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猎头公司、行业招聘网站、区域人才网、网吧等成为我们的代理;
-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或具有相关行业营业执照的个人或单位;
- 具备开展持续网络业务的相关设施;
- 熟悉广西招聘求职网的服务产品和运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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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广西招聘求职网(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
- 维护广西招聘求职网数据库并保证提供正常服务。但因为不可抗力以及网站进行正常的检查、维护活动而影响本网站提供正常的服务时,本网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些不可抗力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设备、服务器正常重启以及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电信部门服务失效和黑客攻击等。
- 甲方在收到代理所提供的可信的会员交费信息或证明后,在2小时内开通新交费会员帐号,得到授权的会员有自主变换账号的密码的权力;
- 根据有关要求提供相关、必要的咨询支持;
- 甲方对乙方发展的会员承担服务的责任以
“加入会员”的承诺为准;
- 广西招聘求职网不参与招聘、求职双方的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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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代理商(乙方)的主要责任和权利 |
- 为广西招聘求职网发展会员;
- 能及时向广西招聘求职网反映客户意见;
- 帮助客户和会员录入、修改、删除和查询信息(按人次发布简历、发布注册信息或发布招聘信息各收费20元,收入归代理。简历、公司简介或招聘信息超过100字的收费相应增加);用户或会员的用户名、密码由用户或会员自己确定,有自主变换账号的密码的权力;
- 代理可从其发展的招聘会员和求职会员所交的会员费(价格以广西招聘求职网公布为准)取得比例为 %的会员费分成;
- 向甲方预付开展业务的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代理正常合作期满并且停止代理合作后甲方将退还信誉保证金。
- 可以制作并悬挂广西招聘求职网(首页左上的长方形标示)牌匾,并可以以广西招聘求职网代理的名义作广告宣传;
- 履行并且承担对自己发展的会员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不对用户和会员进行任何夸张性、欺骗性宣传和承诺。
- 诚信地代理甲方的业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发布虚假信息,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可能有损甲方形象、信用、或是损害注册用户和会员利益的任何行为;
- 严格执行广西招聘求职网的收费标准,无权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不与其它网站进行类似性质的合作。
- 同意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知悉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与服务、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协议、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市场信息和推广计划方案)等信息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把该等信息泄漏给任何人。上述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有效期的限制,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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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合作生效的标准 |
- 乙方将此页面打印、签字、盖章后邮政寄给甲方。
- 乙方将营业执照复印件邮政寄给甲方。
- 乙方将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邮政寄给甲方。
- 乙方将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汇到甲方银行帐户。
- 上述四项甲方审查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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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代理开展业务过程及甲方、乙方、会员之间的责任、权利关系 |
- 会员向乙方交费后,乙方为会员承担责任,乙方保证会员的权利。
- 乙方向甲方转交扣除代理费用之后的部分(五-4,约定的比例)后,甲方为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保证乙方代理的会员的权利。
- 甲方和乙方发展的会员之间没有直接的责任、权利关系。甲方有监督乙方在业务过程中诚信度和业务能力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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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责任条款 |
- 甲方应该补偿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的、由乙方对会员承担责任而受到的损失,补偿的额度为该会员所缴纳的费用为上限;
- 乙方应该补偿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的、由甲方对会员承担责任而受到的损失,补偿的额度为该会员所缴纳的费用为上限;
- 于乙方违约其他过错行为使得合同终止或失效后,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所提供的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力;
- 合同到期后甲方继续按照有关会员服务的承诺为通过乙方而注册加入的会员在约定期限内提供服务;
-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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